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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职称《初级经济法》培训讲师 结束时间: 招聘人数:2人

薪资待遇:

面议

学历要求:

大专及以上

工作年限:

1年以上

工作地址:

杭州市西湖区上城区

岗位职责:.

从事职业培训机构的会计职称《初级经济法》的授课工作。

任职资格:

1.有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,对《初级经济法》课程的教学工作精通; 2.有较强的团队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; 3.有较强的的语言表达能力,上课幽默生动、富有活力; 4.工作时间稳定。